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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宗旨和总则
   
为吸引更多外国留学生或学者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提高外国留学生教育质量,扩大学校的国际影响,据国际教育学院提供的经费支持,特设立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留学生奖励项目。为做好此项奖励的评审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经费来源
                            学院设立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留学生奖励专项经费。

第三条  奖励申请条件、对象和奖项设置

(一)优秀毕业生奖

申请对象:攻读学位的优秀学生。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

2、能够遵守中国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学习认真努力,无日常违纪现象,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

3、乐于帮助同学,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能协助老师完成工作;

4、无不及格课程且平均学分绩达到75分以上。 

(二)优秀语言生奖

申请对象:学习汉语言的学生。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

2、熟练掌握汉语;

3、能够遵守中国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学习认真努力,无日常违纪现象,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

4、乐于帮助同学,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能协助老师完成工作;

5、无不及格课程且总成绩处于所在教学班中前5% 

(三)全勤奖

申请对象:学习汉语言或高级进修生。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

2、能够遵守中国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学习认真努力,无日常违纪现象,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

       3、没有无故旷课现象且病、事假不超过总学时的1% 

第四条  奖励办法

根据每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和综合表现,按照国际教育学院《来华留学生手册》的规定,于每学期末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第五条  奖学金评定原则与程序

            1、奖学金的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本办法的奖学金均为现金奖励。

            3、各奖项每学期评选一次,如果要继续申请,需要根据新学期的表现和成绩重新审定。

 

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2010年3月8

( 发布日期:2010-05-26 文章编辑: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